全南县2020年10月份预算执行情况
一、财政收支完成情况
(一)当月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
当月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0447万元,同比增收2961万元,增长39.6%。其中:上划中央“四税”收入1775万元,同比增收391万元,增长28.3%;上划中央所得税1045万元;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306万元,同比增收2620万元,增长55.9%。
当月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0067万元,同比增支14990万元,增长2.95倍。
(二)财政预算收支累计完成情况
1、财政收入
截至10月,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99447万元,同比增收5910万元,增长6.3%。其中完成税收收入64906万元,同比减收11963万元,下降15.6%,税收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65.3%,比上年同期下降16.9个百分点。
分部门看:税务系统征收64906万元,同比减收11963万元,下降15.6%;财政系统征收34541万元,同比增收17873万元,增长107.2%。
分级次看: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1497万元,同比增收14480万元,增长25.4%;完成中央级财政收入25348万元,同比减收7501万元,下降22.8%,其中:上划中央“四税”收入17704万元,同比减收3846万元,下降17.8%;上划中央所得税7644万元,同比减收3655万元,下降32.3%;完成省级财政收入2602万元,同比减收1069万元,下降29.1%。
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项目看:
(1)税收收入36956万元,同比减收3393万元,下降8.4%。其中:
①增值税9545万元,同比下降24.3%;
②改征增值税6572万元,同比下降2.8%;
③企业所得税32%部分3366万元,同比下降37.8%;
④个人所得税32%部分711万元,同比增长15.4%;
⑤五种小税7019万元,同比增长20%;
⑥城建税1491万元, 同比下降14.7%;
⑦车船税2505万元,同比增长12.9%;
⑧环境保护税67万元,同比增长34%;
⑨契税4809万元,同比下降5.4%;
⑩耕地占用税871万元。
(2)非税收入34541万元,同比增收17873万元,增长107.2%。
①罚没收入、行政性收费收入6079万元,同比增收3584万元,增长1.4倍。其中:罚没收入3061万元,同比增长68%;行政性收费收入3018万元,同比增长3.5倍。
②专项收入1385万元,同比增收227万元,增长19.6%。其中:教育附加收入952万元,同比下降14.4%;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69万元,同比增长1.3倍;森林植被恢复费338万元;水利建设专项收入26万元。
③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6404万元,同比增长1.2倍。
④捐赠收入315万元。
⑤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58万元;同比下降51%。
2、财政支出
截至10月,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8470万元, 同比增支24896万元,增长10.7%。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:
(1)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74万元,同比减支3188万元,下降7.3%。
(2)国防支出154万元。
(3)公共安全支出9189万元,同比增支656万元,增长7.7%。
(4)教育支出49543万元,同比减支1211万元,下降2.4%。其中:普通教育支出35265万元,同比下降11.5%。
(5)科学技术支出4021万元,同比减支181万元,下降4.3%。
(6)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77万元,同比增支1798万元,增长101.1%。
(7)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62万元,同比增支4036万元,增长11.3%。
(8)卫生健康支出40441万元,同比增支4810万元,增长13.5%。
(9)节能环保支出5949万元,同比减支2542万元,下降29.9%。
(10)城乡社区支出20288万元,同比减支6753万元,下降25%。
(11)农林水支出21964万元,同比增支10275万元,增长87.9%。
(12)交通运输支出7193万元,同比增支5646万元,增长3.7倍。
(13)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422万元,同比增支5364万元,增长5.7倍。
(14)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34万元,同比增支137万元,增长46.1%。
(15)金融支出103万元,同比减支6万元,下降5.5%。
(16)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51万元,同比增支885万元,增长1.3倍。
(17)住房保障支出3736万元,同比增支2278万元,增长1.6倍。
(18)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1万元,同比增支63万元,增长26.5%。
(19)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68万元,同比增支2689万元,增长5.6倍。
(三)10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
1、基金收入
截至10月,累计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47389万元。其中:
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096万元,同比增收923万元,增长78.7%。
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4832万元,同比增收24903万元,增长1.25倍。其中:土地出让价款收入45235万元。
(3)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94万元。
(4)污水处理费收入299万元,同比增收47万元,增长18.7%。
2、基金支出
截至10月,基金支出98828万元(包含专项债券支出35831万元),同比增支43685万元,增长79.2%。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:
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6461万元,同比增支42257万元,增长78%。其中: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7303万元,增长10.2%;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3523万元,增长72.4%。
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万元,同比增支127万元。
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518万元,同比减支374万元,下降41.9%。
(4)抗疫特别国债支出1369万元。
二、财政预算收支运行情况
(一)税收收入降幅逐步收窄。得益于统筹推进“六稳”“六保”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的有效落实,企业复工复产加速见效。10月当月全县实现税收7723万元,同比上年当月增长22.7%,高出当年月均税收1232万元。受此拉动,1-10月全县完成税收6.49亿元,同比下降15.6个百分点,税收降幅较前三季度分别收窄20.6、4.6和3.6个百分点,呈逐步收窄的趋势,为二月以来最低值。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65.3%,较三季度增长1个百分点,收入质量略有提升。
(二)定向精准发力护航“六稳”“六保”。一是在保市场主体上精准发力。从稳定企业用工、降低运营成本、减轻税费负担等方面为企业纾困解难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。1-10月及时兑现企业稳岗补贴553.74万元;为中小企业贴息让利573.42万元,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756.7万元;同时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加速落地,全县累计减税5371.2万元,落实社保综合降费6002.12万元。二是在财政资金统筹上精准发力。全面对部门结余资金清理收回,已对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支出等结余资金8953.96万元收回财政统筹安排用于“六稳”“六保”,充分发挥存量资金在做好“六稳”工作,落实“六保”任务中的重要作用。三是在直达资金管理上精准发力。依托监控系统建立直达资金台账,规范直达资金分配、拨付、使用等环节,截至目前已拨付直达资金2.35亿元,拨付进度达96.6%,确保了上级资金及时直达基层,切实惠企利民。
重点支出保障有力,向民生领域倾斜。1-10月,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.85亿元,同比增长10.7%,为民生等重点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保障;全县民生支出19.87亿元,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达76.9%。一是多渠道筹集并拨付了防疫防控资金4529万元,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支出需要。二是守住红线,足额保障低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。坚持“应保尽保”的原则,统筹调度财政资金,不断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,1-10月共发放困难群众各项救助资金和补贴3159.2万元。三是持续加大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力度。全面落实“两不愁三保障”脱贫标准,完善动态监测机制,因地制宜切实抓好壮大扶贫产业、拓展消费扶贫,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。1-10月全县扶贫支出4677万元,同比上年增长158.3%,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力度持续加大。